加入日期: | 201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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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4 |
地 区: | 衢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台镇长台村西垄垦造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长台镇长台村。项目区内环境修复工程及绿化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长台镇长台村西垄垦造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区位于江山市长台镇长台村。项目区内环境修复工程及绿化等;项目总投资为96901元。
2.2本工程总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或三级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
3.2浙江省以外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浙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交纳,未按期交纳的视作自动放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逾期未签订的,每推迟一天扣违约金5000元,以此类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的最高扣除额以履约保证金扣完为限。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570-4692687、319086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