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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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font-face{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 @font-face{ font-family:"宋体"; } @font-face{ font-family:"Calibri"; } @font-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7070403900120190025_潍坊市坊子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 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 项目名称: 37070403900120190025_潍坊市坊子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37070403900120190025
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其他服务[G03]1
四、 预算金额: 1971.0 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坊子区人民政府与潍坊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签订的《潍坊市坊子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2.3条“若甲方再行实施除本项目以外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此类新项目的优先权。”的规定,坊子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由潍坊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采用(bot)模式。扩建并提升标准后,总体处理规模达到5万吨/日,出厂水质达到准Ⅳ类标准(氨氮除外)。本项目通过政府支付污水处理费的形式补贴潍坊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的投资和运营成本。经核算,扩建并提升标准后污水处理费不超过1.8元/立方米,新增污水处理费约1971万元/年,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为准。根据《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三)购买原有服务项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建议潍坊市坊子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潍坊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谈判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潍坊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
七、公示期限: 2019-11-25 至 2019-12-02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