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2 |
---|---|
地 区: | 宜昌市 |
内 容: | 根据《***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试行办法》(宜发改法规〔****〕**号),我委拟将下列事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一、项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畜禽粪污**化利用整*推进项目 农林水类 二、项目单位(法人)及联系人: ***畜牧兽医中心 郭攀科 *** |
根据《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试行办法》(宜发改法规〔2018〕48号),我委拟将下列事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一、项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远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农林水类
二、项目单位(法人)及联系人***
远安县畜牧兽医中心 郭攀科 13477177073
三、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人***
远安县畜牧兽医中心 郭攀科 13477177073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养殖场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养殖场综合环境改造、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等。
五、上报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275万元,申请中央投资3000万元,其余地方自筹。
六、评估内容及重点:实施方案。对项目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投资概算等进行评估。
七、专家要求:畜牧领域专家3人,环保领域专家1人,概算专家1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八、其他要求:召开评审会,邀请发改部门、畜牧兽医中心参会。
九、评估时限:8个工作日
十、评估最高限价:1.5万元
请入选该专业类别评估机构库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专家类别、职称、人数及报价等相关资料并密封,于2019年11月25日14:00前送至市发改委(沿江大道52号宜化双子楼A座)16楼1602会议室。我委将组织现场拆封报价函并公布竞选结果。
备注:评估机构与报告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