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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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3 |
招标代理: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招标人 名称(盖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梅园南路****号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 代理 名称(盖章) ***九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东路**号三楼***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项目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盖章) |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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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 |||
联 系 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 代理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九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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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 |||
联 系 人 |
朱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单位年度入围(2020-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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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平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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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投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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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结构 |
总 投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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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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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间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服务包括资料审查、现场踏勘、校核对账、 编制报告等一系列结算审核所需内容。按规定应报送市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除外(送审价超出500万,含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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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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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给业主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现金、本票、网银、保函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银行汇票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 招标人账户名称: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账户:33001637335056001651 建行平湖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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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地点 |
公告及招标文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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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时 间 |
2019年11月22日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12月3日14时00分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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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
平湖市梅园路1333号5楼504室(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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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 |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单位年度入围(2020-2021)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