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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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2 |
地 区: | 安康市 |
内 容: | **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局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 |
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泉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公安局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T-CGZB-2019029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公安局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新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
项目概况:在38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内设涉案财物证物管理区、值班区、物品保管区等,配套建设后端设备、软件平台监控平台等设备。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2121515.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与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可由本人持有)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9)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有效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单位负责人***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9:00-12:00,13:30-17:00时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进行线下缴费确认,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4: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
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14: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