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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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公告 ***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号机组油冷却器技术技改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AL-***)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号机组油冷却器技术技改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L-***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1-4号机组油冷却器技术技改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19-AL-4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1-4号机组油冷却器技术技改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且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外包管理制度;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揽本项目的企业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
3.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3.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3.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11月26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的委托,对 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1-4号机组油冷却器技术技改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1-4号机组油冷却器技术技改项目
2.2实施地点: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
2.3招标范围:1-4号机组油冷却器技术技改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且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外包管理制度;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揽本项目的企业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
3.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3.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3.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于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负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5、资格审查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3递交地点: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监督部门招标人自行监督,监督电话:***
9、联系方式***招标人: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开户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1010020308638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自行监管。
招标人: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