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Y19-SH20-FW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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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9.11.22 |
截止日期: | 2019.12.13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南等*座加油站含油污水及废油泥类处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南等*座加油站含油污水及废油泥类处理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 |
关键词: | 加油站 |
中国石油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金山南等7座加油站含油污水及废油泥类处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19-SH20-FW025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金山南等7座加油站含油污水及废油泥类处理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所属金山南等共计7个加油站,因日常经营数量等原因分别停用不同数量的油罐并注水。这些储油罐在停用之前没有进行清罐作业,只进行了简单清理后即注满水停用,注水总量约为900吨,其中金山南加油站约300吨、金山北加油站约300吨、珠村加油站约140吨、金龙山南加油站约50吨、金龙山北加油站约50吨、华荣加油站约30吨、三凤加油站约30吨,含油污水及废油泥类具体数量存在上下浮动,具体以实际发生量及报价单价进行结算。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定组织开展招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的含油废水类需交由对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中标人应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办理相关登记并接受监管。
2.2招标范围:
序号 |
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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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t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含油污水(油水混合物) |
吨 |
约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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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油泥类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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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应含税、仓储费、化验分析费、处理费、运输费等外运处置的全部费用,具体以清洗后实际发生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2.3招标最高单价限价:含油污水及废油泥处理费用:3500元/吨(报价应含税、仓储费、化验分析费、处理费、运输费等外运处置的全部费用)。超出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所属珠村加油站、金山南加油站、金山北加油站、金龙山南加油站、金龙山北加油站、华荣加油站、三凤加油站等7个加油站。
2.5服务期限:预计11月15日前后需将产生的含油污水(油水混合物)及废油泥外运处理。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或不执行调整后价格或业务工作量的,或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提供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文件: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条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具有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中废物代码①: 900-249-08、废物代码②:9900-221-08未取得上述对应代码许可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人可自身具备运输上述危险废物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也可委托具备上述危险废物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的单位;
4.具备上述1-3条规定的公司受环保部门处罚并处于整改期间不得参与投标;
5.HSE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认可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要提供本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有垫付资金能力;
7.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近三年内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9.广东省外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广东省环保备案的相关风险及费用,如中标后无法完成及时完成备案,造成上述加油站改造及复业延误,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赔偿。
10. 报价前,投标单位自行安排人员对各加油站污水进行取样分析,并对报价结果负责。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9年11月22日至 2019年11月29日,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后按照下述银行账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步骤:
1、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线上报名。
2、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汇款标书费至下述指定账号,并保留汇款凭证。
3、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注意事项:
①本次招标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19-SH20-FW025项目标书款”
③电汇单位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帐 号:1001 2605 2902 2108 485
行 号:1022 9002 6050
招标机构银行信息(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用)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帐 号:1001 2605 2902 2108 485
行 号:1022 9002 6050
汇款附言:ZY19-SH20-FW025项目保证金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2月13日9时00分,本次招标需投标人提供电子投标(线上)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工作日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日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采用电汇的,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且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退还利息。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招标人:中国石油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毅:0663-7603128 邮箱:jh_zy123@petroch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