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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大厦支撑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22
招标业主:50230中建八局三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第一条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单位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科技创新二号大厦(*-*)和科技创新三号大厦(*-*)项目土建安装工程 *.* 工程地址:****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条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单位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科技创新二号大厦(3-3)和科技创新三号大厦(3-4)项目土建安装工程
2.2  工程地址:***
2.3  建设单位:南京明发通兴计算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4  建筑面积:约15.8万平方米     
2.5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  其他情况介绍(工程的性质、背景、现场环境等):                       
 科技创新二号大厦(3-3)和科技创新三号大厦(3-4)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建筑面积:158830.04平方米,其中:地上104710.73平方米,地下54119.31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  现场场地:见项目情况介绍。
3.2  现场临时设施情况: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现场布置临时设施(详见临设布置图)。
3.3  生活区设置:
招标人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宿舍(按800元/月/间计收房租,结算时按实统一扣除,电费挂表计取,水费、公共区域保洁费、保安费含在房租内)、食堂(伙食费由劳务人员自费)。
生活区卫生间、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摆放有标识,生活区由承包人派专人打扫;未经招标人允许,宿舍内不得使用空调、电饭锅、电热毯、热得快等电器,否则按招标人生活区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宿舍采用低压36V照明,空调使用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空调,如统一安装空调的,每间收取1000元押金,租金按照100元/月收取,结算时统一扣除。凡是有私拉乱接、在宿舍做饭,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押金予以没收,同时没收所有违规电器、没收空调。宿舍需再次安装空调的,重新加纳押金(押金在原有的基础上上调500元)。宿舍充电采用充电插座,不另配220V电源。劳务班组管理人员办公室需要220V电源需向项目部进行申请。并缴纳1万元押金。发现有违规使用电器的(除正常办公使用以外的电器)押金予以没收并拆除220V电源。
其他管理办法详《后勤管理协议》。
上述限额内房间、电费以及生活区设置、维护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超出提供宿舍间数的房租和超额电费,劳务分包人同意承包人从其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该部分费用视为已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  本工程采用公开方式招标,从   家投标单位中确定 一 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暂定)
4.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 支撑拆除专业分包工程。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变更图纸范围内钢筋砼支撑、连梁、栈桥梁板、换撑等拆除、建筑垃圾外运;钢格构柱、托板、支撑等拆除;钢格构柱、钢支撑等型钢、钢筋回收等。
各分包人按划分的标段及后浇带位置自行完成施工,如不能划分清楚的部位由项目部公平公正裁决。(具体划分按现场实际情况根据图纸确定)
特别要求:栈桥处砼破除后,砼块大小不能超过200*200*200mm,以防对楼板造成冲击损伤,如分包人不按此要求施工,造成一切后果由分包人负责。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机械进退场,机械的二次倒运,基坑机械过程中的报审、报验、专家论证及相关机械拆除手续的完善,基坑支撑梁、钢结构的拆除,支护拆除后的垃圾归堆、调运出基坑及外弃,钢筋及钢结构割除、整理归堆及从基坑调运到地面,机械拆除前及拆除后垃圾外运过程中所要办理的一切为完成机械拆除工作所要的手续,基坑支护拆除过程中的地面(地下底板)防护、承台防护、人员安全设施等,脚手架、防护设施、防护平台搭拆、划线定位、钻孔、砼块吊装、循序拆除、控制扬尘、构件拆除后场内保洁清理达到承包人要求、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与承包人的沟通配合工作、管理费、规费、税金等为完成合格清单内的合格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分包人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辅材、中小型机械,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必要时应先提供样品,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许采购。
综合单价包括竣工清理,竣工验收、收集、整理施工资料、配合直至验收合格等内容,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所有工作与服务。工程承包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专业分包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
提供专业分包的内容:详见《实物量清单计价表及说明》
 
4.3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确保“扬子杯”,争创“国优奖”
 
4.4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0日(最终开工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 2 月 2 日;
总 工 期:52日历天。
工期节点要求:换撑结构破除做到随叫随到,不影响后续工程进度,做到工完场清,并满足后续工程施工需要。
 
4.5  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JGJ59-2011,确保“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并按规范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分包人交纳 / 万元作为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若劳务分包人出现安全事故(不分等级),劳务分包人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因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处理方式同总承包合同。
劳务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劳务分包人需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向承包人提供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4.6  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
承包人提供材料及机具: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说明》; 
工程承包人提供设备和大型机械为:主电箱、工地大灯照明、泵车、泵管、塔吊、井架、电梯、水管在各楼层设置接驳口。
除以上工程承包人提供的主材外,其余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等所有辅材、中小型机械全部由劳务分包人提供,费用包括在劳务单价中。
 
4.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专业分包项目经理、班组长、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4.8投标单位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施工资质及安全资质的企业。
  用工管理: 由招标单位负责项目管理,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常驻工地现场代表,安排指导施工作业 。
劳务分包人负责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人员登记备案,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每月提供工人的出勤记录、任务完成记录。施工人员在工地发生事故伤害后,项目部应及时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申报施工人员事故伤害信息,且施工企业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复核,经各级实名制管理部门审核后开具“南京市建筑业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参保证明”。同时施工企业应于施工人员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到各级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施工人员可在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直接向各级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加大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等,若发生事故工伤,实名制承担相应工伤保险费用,剩余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4.9 劳动合同签约率 100%;特殊工种持证率100% ;操作工人持证率100%,操作工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无反应迟钝者,无病史。      
4.10  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4.11劳务工工资支付承诺:建立劳务工资专户,直接打入劳务工个人卡中,工资发放表报招标人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备案,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每月由劳务分包人按时合规(南京市最低保障工资)发放。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
5.1 报价方式: 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说明。(清单工程量仅为招标使用,投标人需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等文件自行组织报价,中标后任何情况下不因招标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偏差调价)
   各投标单位需根据自身企业管理经验、水平、工程质量目标、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的实际情况,并充分预见到各种风险,依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对提供全面的服务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自主报价(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自行深化设计图纸)。
招标人提供电子版结构图,下载地址:***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
1、 计算规则详见附件一《实物量清单计价表及说明》。
    2、结算需经项目部、公司合约部审核、公司审计部审核后并加盖审计专用章后方作为结算款支付依据。
 
第七条 资金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当月签证和变更单、工程量必须月清月结。分包人应在每月22日,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的计量报告包括当月签证和变更单、工程量计算底稿等资料,同时报送项目工程部、合约部进行审核。
对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如果分包人未按时上报已完工程量,视为分包人本月无付款要求。
投标人工程款必须全部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及购买辅材,并按照投标人的要求制定工资单,否则承包人有权于工程款内扣除相关款项并直接支付于工人。
3)设计变更增加、合同清单外项目、签证经承包人审核后,以核定价50%作为支付阶段劳务报酬。
4)整个分包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且整个现场清理完毕达到承包人要求后,结算经承包人项目部审核完毕后,如为负数,则分包人应向承包人全额缴纳剩余金额;如为正数,则由承包人付至结算总价的90%。
5)整个分包工程竣工且经承包人验收后、相关主管政府部门验收并出具相关验收报告后,且结算经公司机关审核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自竣工之日起满2年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无息)。质保期满后并不免除专业分包人继续履行维修义务。
每次专业分包人在收取工程价款时,应向承包人提供专业分包人公司的正式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应付款金额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工程承包人有权拒付该次工程款。若分包人提供的发票被确认为无效发票或假发票,则应承担票面金额15%的违约金并继续开具有效发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  投标须知
7.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1  投标书;
7.1.2  施工方案
7.1.3  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奖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
7.1.4  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所有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劳务经理资质证书、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7.2  投标单位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7.3  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  2019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上传云筑网。
7.4 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单位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前 2 天,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九条  开标须知
8.1  本工程于  2019  年   月    日   时   分在云筑网开标。
8.2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8.2.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8.2.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8.2.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2.4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第十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  本工程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管理(劳动经济)、合约、工程技术、纪检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9.2  本工程按投标单位对工期、质量、价格、提供的承诺、付款方式的承诺等综合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9.3  招标单位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9.4  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9.5封标、送标时间、工期质量保证金、投标内容达不到发标单位要求等均视为废标。
第十一条  开标、评标、定标
10.1、招标单位将在劳务招标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场的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内择日开标。
    10.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单位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参加评标。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书字迹潦草、无法辩认;
4) 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6)投标单位未在招标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会。
    10.3、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可以以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单位作进一步的确认,投标单位须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及投标单位公章(在招标单位允许情况下,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亦可),该类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4、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各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10.5、定标原则
(1)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理低价;(发包人不承诺以最低价作为中标必须条件)
(2) 投标单位资金实力雄厚,资金承受能力最强;
(3) 投标单位自我约束性条件承诺最优;
(4) 投标单位信誉好,同类工程业绩能满足本工程需要;
(5) 其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用设备机具能满足本工程需要;
(6) 施工组织设想和确保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其主要措施简述及其承诺最优;
   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及其承诺(包括自我约束性违约处罚额、投标保证金额、履约保证金额)的高低以及资金支付条件等的优惠将作为评标择定中标单位的依据。
   招标单位不作接受最低价中标的承诺。对未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不作任何解释。
第十二条  其它补充
11.1投标方的投标书极其承诺书等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评标过程中,我公司可要求个别投标单位澄清其标书,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1.3本次投标报名及工本费200元,不论中标与否不退还;
11.4未中标单位我公司不另外通知及说明原因;
11.5投标单位可自报能免费提供的优惠条件,将在评标中单独评分;
    11.6投标方中标后立即进场组织施工,投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交纳质量安全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在专业分包工程完工退场后若专业分包工程工期及安全文明达到招标单位要求后保证金无息退还,若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单位有相关方面的处罚,需在缴清处罚款项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11.8 项目部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报名地址:https://mall.yz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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