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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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3 |
招标代理: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港镇石横公路等级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港镇石横公路等级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港镇招投标中心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受理本工程的招标申请,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港镇聚福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公路 路 |
独山港镇石横公路等级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独山港镇石横公路等级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受理本工程的招标申请,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独山港镇聚福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本项目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境内,起点位于聚福村南河浜东侧十字交叉路口,路线沿老路向东延伸,需改造提升路线共长 328.5m,老路保留利用,路线基本沿老路往北拼宽 2m 左右,新建水泥砼路面结构。本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55.00 万元。
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
2.2施工合同段
2.2.1标段划分:共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2.2.2施工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3施工招标范围:独山港镇石横公路等级提升工程的路基、路面(包括排水)、安全设施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标段招标的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补充(清单预算价及调整系数、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9年11月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03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马路对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32964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独山港镇聚福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独山港镇聚福村
邮 编:314204
联系人***
电 话:0573-8563910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建工大厦B幢4楼
邮政编码:314200
联 系 人***
电 话:0573-85570017
传 真:0573-85570017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