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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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2 |
地 区: | 嵊州市 |
内 容: | 招标人***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的***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发改批文嵊发改局函[****]**号;委托代理机构**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次招标活动,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 |
关键词: | 设计 |
招标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的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发改批文嵊发改局函[2019]14号 ;委托代理机构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次招标活动,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嵊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LNG气化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点:嵊州市三塘乡尖家庄村.
2、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080 万元,其中概算工程建安费用为4301.65万元;本次招标概算价:4414.618万元(其中设计费57.16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800.97万元、设备购置费1500.68万元、总承包其他费55.8万元)。主要内容为:门站设计接气能力为2.5x108 Nm3/a,高压设计供气能力为2.5X104 Nm3/h, 中压设计供气能力为1.5x104m3/h,并预留中压供气能力1.5x104m3/h,其中天然气过滤、计量、加臭按3.0x104m3/h一次性考虑;LNG气化站储存能力为2x200m3并预留储存能力2x200m3 ;进站高压管道设计压力为4.0MPa,管径为DN400,管道长度约300米;出站高压管道设计压力为4.0MPa,管径为DN400,管道长度约350米;出站中压管道设计压力为0.4MPa,管径为DN400,管道长度约2100米。生产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初步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
3、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已完成,本次招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土建、电气、仪表、电信系统、给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艺设备采购、调试运行、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及质保期内的维护等。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适用的总下浮率报价范围为工程概算造价的10 %-- 1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率报价范围的上限价格)为3973.156万元,本工程风险控制价(即下浮率报价范围的下限价格)为3752.425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6、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
7、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强制性规定,无重大差错;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8、计划工期要求:210 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图设计30天内完成,施工工期170天,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工期10天,竣工备案不计工期,承包人需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开工,以及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否则按照发包人有权按照每天合同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余分阶段工期在合同签订后30天由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施工可包括纳入总包管理范围的全部各项工程,竣工日期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9、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是。
二、投标报名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设计单位资质或施工单位资质或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质同时具备:
设计单位资质: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和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和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GB1和GC1(2)或GC1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书;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单位资质:须同时具备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GB1和GC1(2)或GC1 级及以上安装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燃气工程)及以上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开标前上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除项目负责人外,需再配备以下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在省级诚信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
2、①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若联合体由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若联合体由施工单位牵头,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必须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资质;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及分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⑤、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4、其它资格条件: 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5.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19年 11 月 22 日起至2019年 12 月 12 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12 日9:30 时,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三楼一号开标室(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截止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12 日 9时 30 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传输,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各类技术问题请咨询:QQ技术支持群:306060147
三、其他有关内容
1、投标保证金: 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或年度保证金,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2019年 12月 9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若为联合体投标,从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评标入围办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0家(依次先摇取的前10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等于10家或少于10家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因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
3、评标方法: 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价法, 对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均进行评审打分。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价法评标时,商务标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如中标,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4、中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5、工程款支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前在开标室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7、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北楼14楼 地址:***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吴菊萍 联 系 人***
电 话: 13065528105 电 话: 0575-8337554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