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11.22招标公告 > 乐清市餐厨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采购招标公告

乐清市餐厨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22 标签: 浙江省招标 温州市招标 乐清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22
截止日期:2019.12.13
招标代理: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乐清市
内 容:经***人民政府授权,***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餐厨可再生**利用中心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人民政府进行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的公开招标采购。 **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工作。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正文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授权,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乐清市餐厨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乐清市人民政府进行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的公开招标采购。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工作。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投资人参与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乐清市餐厨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采购

二、采购编号:ZJJW2019-YQ-001

三、项目实施机构: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项目概况及预算金额

1、本项目拟选址定于乐清湾港区一期19-03-13地块,位于乐清湾规划道路绿荫路和外溪路交汇处,地块面积约为30030m2,距离乐清市人民政府距离约为13.5km,交通便利。项目拟建设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中心1座,项目总规模日处理餐饮垃圾150t,厨余垃圾150t,废弃油脂10t。

2项目投资规模根据乐发改投资〔2019〕79号批复文件,项目总投资估算21649万元,项目资金采用PPP模式筹集。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61元/吨。

4、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261元/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未通过或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八、公开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yueqing.gov.cn发布。

2、公告期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期限及方式:

(1)公告期限时间: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1月29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系统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搜索本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申请信息—确定提交。如遇疑问可咨询采购代理联系人***

投标人未经过上述流程获取招标文件,而是直接从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能参加后续项目投标流程,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注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系统账号的投标人须注册账号后登陆)。

(4)标书售价(元):每本0元。

(5)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yueqing.gov.cn。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日大厅公示栏)。

3、投标文件接收单位: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9: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文件(要求一正六副,同时附U盘一个);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提交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独提交一份)。

十、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按招标公告要求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投标人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报名后放弃投标的,建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2、各投标人报价前须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及前期资料,包括合作范围、合作期限、付费机制、项目总投资认定方式、履约保函、双方权利义务、绩效考核等,须结合合同条款进行测算后慎重报价。

3、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原则上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标注★)。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西路6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赞成中心西楼30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1643673508@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乐清市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