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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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6 |
地 区: | 长兴县 |
内 容: | **镇**村徐阶墓路口节点提升项目工程 施工发包公告 本发包项目**镇**村徐阶墓路口节点提升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镇**村徐阶墓路口节点提升项目工程位于*** |
关键词: | 路 |
和平镇东山村徐阶墓路口节点提升项目工程
施工发包公告
本发包项目和平镇东山村徐阶墓路口节点提升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和平镇东山村徐阶墓路口节点提升项目工程位于长兴县和平镇东山村。主要为绿化种植、景观墙、矮墙、老房立面改造、停车场铺装及排水沟渠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约34万元。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二、承包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负责人***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承包者,请于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县雉城镇县前中街金江大厦419室(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
四、承包文件的递交
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申请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承包人应在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将承包申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详见发包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承包申请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承包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公开发包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公开发包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
地址:***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