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综合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二、投标人的资质、资格要求
2.1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2投标人须能够。
2.3分包交易服务卡(如果有);
2.4若外地企业中标后3日内需要在石家庄备案的需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2.5投标人财务能力满足经营周转需要,有完成本项目运行的资金财务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答疑及现场踏勘
3.1领取招标文件起始日期: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3答疑及现场踏勘: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起 30 天内。
五、投标保证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六、投标文件份数及地点
投标文件 三 份(一正二副),密封交至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技术标随商务标一起密封,并U盘存取一份商务标和技术标电子版一份进行密封。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九、投标保证金退还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十一、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
十二、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履约保函递交到经理部财务部门。
十三、投标费用
含现场勘察、差旅食宿、标书制作等,所有费用各投标单位自理,风险自行承担。
十四、开标会议议程
14.1投标单位参会人员核对、身份核实,
招标小组主要人员介绍
14.2投标人情况介绍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核标、各家报价自行唱标,项目管理班子自述,报价高者或低于成本价者淘汰。
14.3开(议)标
14.4定标原则
定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14.5无效投标文件的规定。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4.5.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按时送达的;
14.5.2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承诺书和清单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14.5.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5.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5.5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
十五、合同的授予
15.1经招标人招(议)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评比后,推荐拟中标单位报招标人招(议)标小组副组长、组长审批,并电话或传真通知各家投标单位。
15.2本招标工程的分包合同授予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2天内到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准备施工,不得以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为由耽误施工。
第二章 合同条件(附后)
第三章 技术要求
防水工程技术要求见合同相应条款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附件8:防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