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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迎春路8号工业区部分厂房)招租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22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22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交易登记号:****NBHSQT*** *.招标条件 **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高桥镇宋家漕村股份经济**社委托就******高桥镇宋家漕村(迎春路*号工业区部分厂房)招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及经营期限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高桥镇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交易登记号:2019NBHSQT097

1.招标条件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迎春路8号工业区部分厂房)招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经营期限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分5个标段。分别为标段1:迎春路8号工业区6幢.7幢部分,总建筑面积为2932.56平方米;标段2:迎春路8号工业区5幢,总建筑面积为2890.67;标段3:迎春路8号工业区2幢部分.3幢,总建筑面积为2793平方米;标段4:迎春路8号工业区7幢,总建筑面积为2384.63平方米;标段5:迎春路8号工业区6幢部分,总建筑面积为1853.5平方米。

2.2经营期限:5年,无免租期。

2.3年租金要求:年租金最低价分别为标段1:504200元;标段2:433200元;标段3:418200元;标段4:291100元;标段5:263700元。第三年及第四年年租金须在第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8%。

2.4用途要求:仅限工业之用,不得私自转让。

2.5装修费用:如中标单位需二次装修,则须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重新装修改造,相关设施及施工费、需采购的相关设施设备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2.6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承包,即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有效营业执照(分公司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含营业执照注册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 月25 日至2019年  11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28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原件资料如下,复印件并依次装订成册一份(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1)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人的身份证原件;

(2)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5.投标保证金额:标段1:人民币52000元整;标段2:44000元整;标段3:43000元整;标段4:30000元整;标段5:27000元整。

方式:支票或电汇。

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7日16时00分前。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

备注:投标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递交的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2 月 18日 9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开标室4(具体受理场所详见电子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发布的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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