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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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5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安阳(anyang)/采购公告 |
关键词: | 食品 |
一、采购项目名称:食品检测服务 | |||||||||||
二、采购项目编号:殷磋商-2019-102 | |||||||||||
三、项目预算金额:400000元 | |||||||||||
最高限价: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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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 投标单位,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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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1、采购项目内容:建立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项目 2、采购编号:殷磋商-2019-10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规模:40万元(包含一年内所有检测费及采样费,共抽取样品150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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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8年以来(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附证书附表)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附证书附表)。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截图; 3、单位负责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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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19年11月25日 至 2019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 |||||||||||
3.方式:1、现场购买; 2、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 |||||||||||
4.售价:500元 |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2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2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7日。 | |||||||||||
十一、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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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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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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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