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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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2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验收评估视频制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验收评估视频制作服务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验收评估视频制作服 |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南京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验收评估视频制作服务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南京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验收评估视频制作服务
二、项目编号: QDZC-2019-170
三、项目背景、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一)项目背景
2015年8月,我市被评选为全国首批16个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城市之一,建设周期为3年。2015年12月,市政府印发《南京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3年来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2019年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5年第一批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市编制上报验收申请报告。为更好的推进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拟开展南京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验收评估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总结我市近年来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突出亮点,完成相关视频拍摄,时长约10分钟。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策划、三维、拍摄、后期制作(包括数字高清校色、三维制作、动画特效、剪辑合成、音效制作、专业配音等)、展板等。
(三)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后 25日内提交成片及相关资料。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8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本项目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20楼2011会议室。
八、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20楼2011会议室。
九、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递交人民币0.9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十、联系事项:
发 包 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22楼
联 系 人***
电 话:025-83194589
采购代理: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