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建筑垃圾机械化分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3031500元人民币,超过投标报价23031500元的投标不予接受。(6)营业执照中有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筑垃圾机械化分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1-20191120-167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1-9Z057Y2414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筑垃圾机械化分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次月1日生效。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
7、采购预算金额:23031500.00元(国库资金:230315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1-2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2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以上上传资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21 16:00:00至2019-11-2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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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17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2-17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B幢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份,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内部编号、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及无线上网卡;(3)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4)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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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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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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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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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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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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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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