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6116
1、招标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人才公寓(澄波华庭)装修工程己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9)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拨付的支持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澄波华庭小区内。
建设规模:装修二居室55套、三居室45套。
招标控制价:9310118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分三期交付(详见合同附件14),其中一期31套须在开工后3个月内交付,二期29套须在开工后4个月内交付,三期40套须在开工后4个月内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土建装修、拆除、给排水、电气等内容的施工。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有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19年8月、2019年9月、2019年10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如存在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12 条款执行);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8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 16时 00分。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此项目在原系统中报名,地址为:http://61.164.82.200:8009/BiddingSystem/)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4.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
4.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4.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评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2 月 13 日 9时 30分,开评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 12 月 12 日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此项目在原系统中报名,地址为:http://61.164.82.200:8009/BiddingSystem/)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