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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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3 |
招标业主: | 国家信息中心 |
招标代理: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体系(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全运维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体系(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全运维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项 |
关键词: | 平台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家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体系(试点示范)建设项目云安全运维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体系(试点示范)建设项目云安全运维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DH-201909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信息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体系(试点示范)建设项目云安全运维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本项目主要建设目标是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资源的基础上,建设云安全运维综合管理平台。在运维方面,该平台主要包括基础设施运维管理、云资源运维管理等功能;在安全综合管理方面,主要开发安全虚拟化资源管理、安全事件智能分析、自动化安全策略动态调整等功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恒基大厦3座81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8号B座一层第六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不适用。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整体实施周期不超过4个月,项目交付地点为国家信息中心。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不适用;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