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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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2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局**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局**分局“智慧城*”防控系统工程(***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需求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编号:XM-************* * |
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智慧城市”防控系统工程(320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需求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XM-2019000000416
2、项目名称及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六合区 “智慧城市”防控系统工程(320项目)相关设备采购
2.2、采购需求:320项目前期部分前端设备更换及部分新增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预算:195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一年内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招标文件获取办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8日,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采取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交纳(拒绝其他任何形式交纳)。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原件必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分别递交。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收款信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电汇)
收款人: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30102040900176254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朝阳分理处
6、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30分
7、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公安局六合分局会议室(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199号),届时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9、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9.1采购单位: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
地点:六合区雄州南路199号
项目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
9.2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璟湖广场二号楼一单元1805室
联 系 人:王艳
联系电话***
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