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1 |
---|---|
截止日期: | 2019.12.13 |
招标代理: |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亮化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BJYQ******* *.招标条件 本项目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号、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 |
关键词: | 小区 设计 街 |
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亮化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BJYQ20190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337号、长发改审批字[2019]1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市长发旧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亮化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亮化设计)
项目编号:BJYQ2019010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3 建设规模:浙四小区地块(人民大街沿线建筑亮化设计,建筑面积3598.62m2)
2.4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12个日历天内完成亮化设计(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亮化设计)
2.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于本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设计人员要求:
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6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0 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至少近一个月养老保险。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1日至 2019年11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获取招标文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设计项目负责人***
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9: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发旧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130000
联系人***
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