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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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电梯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浙江安吉通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安吉通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整修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CG-ZX-2019-2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电梯种类 |
台数 |
吨位(kg) |
速度(m/s) |
层站 |
机房形式 |
控制 方式 |
轿厢尺寸 宽*深*高mm |
开门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客梯 |
2 |
1000 |
≥1.0 |
5/5/5 (1F-5F) |
无机房 |
群控 |
按各厂家自行提供 |
中分 |
75 |
2 |
客货电梯 |
1 |
800 |
≥1.0 |
2/2/2 (1F-2F) |
无机房 |
单控 |
按各厂家自行提供 |
中分 |
|
注 |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7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为无效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是电梯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电梯生产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安装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如果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00时整
七、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00时整
九、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15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户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账号:1380101201009000278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符合条件的各项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明确牵头人,格式自拟,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主体)必须为本项目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并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一份);
(6)投标报名表。
3.本项目资格后审。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浙江安吉通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0572-5601977 传真:***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泰仑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吉分部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