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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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4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天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观河华府小区绿化养护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观河华府小区绿化养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NTCJZB******** 三、标段划分:共*个标段(观河华府: |
关键词: | 小区 |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天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区观河华府小区绿化养护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观河华府小区绿化养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NTCJZB20191121
三、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观河华府:绿化面积41630.45平方米)。
四、招标范围:崇川区观河华府小区内绿化养护等。
五、项目预算: 124891.35元(3元/平方米)。
六、养护时间:壹年,合同到期后,按照合同内容进行维保并一次性通过年检,维保期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进行续签。
七、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19年5月-2019年10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艺术等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6、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成立绿化养护项目部,在南通市崇川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仓库,投标时提供“成立绿化养护项目部承诺函”。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11、因串标等原因被列入崇川区招投标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或者认定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
九、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12月4日14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十、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的形式,现金用档案袋或信封密封,封袋上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
十一、开标
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4日14时00分 ;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规划展示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4日14时0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规划展示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三、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规划展示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顾新春 联系电话***
邮 箱:ntcjzb@126.com。
十六、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一般公示】”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