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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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补充说明: |
报价说明:本项目需缴纳报价保证金之后才能报价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需求量 | 品牌 | 型号 | 物料描述 |
1 | 待申请 | 防静电地板 | 870 块 | 华通 | 防火材料(硫酸钙地板),执行标准:GB/T36340-2018;型号HDW.600.26.B.D;规格600*600*26mm(六面镀锌钢板包覆)。材质:1.板基材质:水+α石膏粉+原木浆(硫酸钙基材);2.上下板面材质:采用国内大型企业冷轧热镀锌钢板;3.支架材质:钢质上托配缓冲垫片,钢质支撑螺杆,钢质下托。上托:76*76*3.0mm,下托85*85*2.0mm;镀锌处理;标准配置每平方米3.4只支架;支架高度根据现场使用情况定制;4.防腐处理:面板采用冷轧热镀锌钢板,支架需去脂、磷化、镀锌等防腐处理。荷载性能:集中荷载:B型:荷载值4450N时,挠度≤2mm,残余变形≤0.25mm;均匀荷载:B型:荷载值2300N/㎡时,挠度≤2mm;极限集中荷载:B型≥13350N;滚动荷载:B型:荷载值4450N时(10次)且荷载值3560N时(10000次),挠度≤2mm,残余变形≤0.5mm;耐冲击性能:试验区不能有任何塌陷,地板上板永久变形应:≤1.5mm。地板支撑:荷载:在20KN力保持1分钟,支架应完好如初外观:焊接牢固,金属件表面防锈层无脱落、无明显疵点。防火性能:板基A1级。尺寸公差:板幅公差:板幅极限偏差0-0.40MM;板厚公差:板厚极限偏差±0.30MM;形状公差:表面平面度≤0.60MM;:位置公差:相邻边垂直度≤0.30MM。质量:无破损、不开胶、色差小。 | -- |
2 | 待申请 | 塑胶地板面层 | 375 块 | 美龙格 | 材质:PVC片材;尺寸:914.4mm*457.2mm;总厚度:5mm;耐磨层厚度:0.5mm;表面处理:UV处理;防滑系数:R9;防火等级:B1;环保性能:不含甲醛;耐磨度:P级;要求带磁性材料夹层。 | -- |
3 | 待申请 | 塑胶地板面层 | 375 块 | 美龙格 | 材质:PVC片材;尺寸:914.4mm*457.2mm;总厚度:5mm;耐磨层厚度:0.5mm;表面处理:UV处理;防滑系数:R9;防火等级:B1;环保性能:不含甲醛;耐磨度:P级;无需带磁性材料夹层。 | -- |
询价要求
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未按要求报价或恶意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严重者将纳入供应商黑名单,谢谢合作:
一、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申请成为分公司“注册供应商”或参与分公司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遵守本《须知》所列各项规定并接受分公司管理措施。具体内容见附件1《供应商须知》。
二、评审办法:
1、符合采购人评审条件的,采用总项总价(不含增值税)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总报价(不含增值税)进行比较,有效报价只有1家的,采购人另行选择采购方式采购。
2、如出现(不含增值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含增值税报价低的成交候选人列前,如仍相同则)所报产品品牌或质量更优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如报价和产品均相同则注册资金大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
3、成交前,报价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询价每项物资报价样品1件;报价样品满足询价需求描述要求,并获得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成交,成交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由此的样品制作费、往返寄送快递费等相关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且因此导致的样品损坏采购人概不负责。如报价人未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提供报价样品或者拒绝提供样品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所有物资均需根据需要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所属办公地点或各线路站点)。
三、报价要求
1、所报产品单价报不含增值税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增值税税率在报价时备注。
2、所报产品单价(不含增值税)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第三方检测费用(如有)、包装费、所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如有)、组装费(不含上门安装)(如有)、样品制作费、样品邮递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成交人应负担的除增值税外一切税费,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不接受单独填报运费、不接受其他不包含在单价内的费用。
3、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及相应产品检测报告。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无产品合格证,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将报市场监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4、报价须注明报价产品品牌、型号。询价品牌型号为推荐品牌型号;如报价人所报产品品牌型号与询价单不一致的,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提供报价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等不低于“推荐品牌型号”的证明材料或样品;证明材料或样品经过采购人认可后,报价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的样品往返寄送快递费等相关费用(如有)须由报价人承担,且因此导致的样品损坏采购人概不负责。
5、报价有效期须不少于90天,报价后联系方式***
6、成交前,买方有权要求拟成交人提供本项目询价物资的正品进货渠道证明,若不能提供,买方有权不予以成交。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名称: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30100742902193B
地址、电话:***
开户行:工行杭州分行营业部1202021109900158186
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五、收货地址:
详见附件《合同》
六、交货期:
详见附件《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在报价时注明。
七、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
八、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合同》。
九、报价费用:
(一)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本次采购报价人须交纳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未交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2.1未成交报价人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中国e车网: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自评审结果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按平台规则退回。
2.2成交报价人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中国e车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平台规则退回。
3、若拟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成交,则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成交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报价保证金的2.5倍。成交人已在线下交纳报价保证金的,该报价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转账方式予以补足。交纳时间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多于应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则多余金额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转账退还至报价人交款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担保有效期结束后转为质保金。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中国e车网用户按平台规则缴纳报价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线下缴纳方式的报价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202021109900158186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线下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备注信息为: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9-2021年防静电地板框架采购项目报价保证金或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9-2021年防静电地板框架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十、询价数量:
1、本项目询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评审并确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成交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及供货产品范围,不代表最终采购明细及数量,实际供货按送货通知列明的清单为准。
2、最小起订量:单次最小订货量是指如该物资当批有采购需求则单次有可能的最小订货数量。本次询价所有物资默认最小起订量为1。
十一、合同模式:
本项目须在线下签订纸质框架合同,仅确定货物固定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及有可能采购的货物清单,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固定不变,卖方根据买方每批次交货通知中要求的货物种类、数量按时供货据实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含增值税)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元(¥500000.00),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或超过前述金额97%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买方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详见附件1《合同》。
十二、合同签订要求: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合同签订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