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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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GFF**********-ZB****。 *.*项目名称:***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物资名称:PC构件 *.*数量:****.**m*(详见电商平台清单) *.*送货地点:为需方项目的所在地(**化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
1.1招标编号:
201312-2019-GFF2019009000-ZB1903
。
1.2项目名称: 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1.3物资名称: PC 构件
1.4数量
:
1
436.53m
3
(详见电商平台清单)
1.5送货地点: 为需方项目的所在地(上海化学工业园奉贤分区浦东铁路与G228北侧防护绿化带以北,奉贤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中心以南)。 1.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交货 。
1.7报价要求:
报价所含范围:本价款中包括完成合同承包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机具费、生产费(含赶工生产)、招标人确认的深化图纸中所有预埋件(含套筒、钢附框)、甲供材料预埋配合费、水电费、运输费(含因限运导致的卸车等待)、机具设备及厂房摊销费、措施周转费、现场临时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窝工费、风雨季及冬季生产施工费、货物及自购材料检测试验费、因质量缺陷导致整改退换费、各种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
1.8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排产,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完成后20日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预付款保函或银行保函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按甲方下发的进场计划,每月货到现场、吊装完成、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且在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次月25日之前支付已确认量的85%(含预付款);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经项目部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并待质保期结束后经乙方提出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如乙方无法提供足额预付款保函或相应银行担保凭证,则甲方有权按甲方要求选择付款方式。甲方有权在以下支付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支票、承兑汇票或商票,承兑汇票及商票贴息率由乙方承担)(若因国家税务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金将按变化后的税率调整)。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所需产品,电商平台上的准入目录中应该涵盖本次招标所需产品。 2.2投标单位需在中冶电商平台上与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服务关系。 2.3投标单位与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