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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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苏州市立医院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受******(北区)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便携式肺功能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使用红外线干扰作为其操作原理,测量体积和流速。可进行FV |
关键词: | 医院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北区)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19年11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便携式肺功能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使用红外线干扰作为其操作原理,测量体积和流速。可进行FVC,FEV1,FEV1/FVC,FEV1/VC,PEF,FEF25-75,FEF75-85,FET等;
2、支持气管扩张试验及支气管激发试验;
3、可对应一次性或重复使用两种涡轮传感器。可根据检查者年龄观看测试引导动画视频;
4、高达10000次肺功能检查结果内存,并且具有强大而灵活的搜索服务。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本次公示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2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2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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