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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立医院(北区)采购“便携式肺功能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2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21
招标业主:苏州市立医院
招标代理: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受******(北区)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便携式肺功能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使用红外线干扰作为其操作原理,测量体积和流速。可进行FV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北区)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19年11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便携式肺功能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使用红外线干扰作为其操作原理,测量体积和流速。可进行FVC,FEV1,FEV1/FVC,FEV1/VC,PEF,FEF25-75,FEF75-85,FET等;

2、支持气管扩张试验及支气管激发试验;

3、可对应一次性或重复使用两种涡轮传感器。可根据检查者年龄观看测试引导动画视频;

4、高达10000次肺功能检查结果内存,并且具有强大而灵活的搜索服务。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本次公示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2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2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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