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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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8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受 丽水市消防支队 的委托,就其丽水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电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一. 采购编号:浙中询价[2019]056号
二. 项目名称:丽水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电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询价
四. 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丽水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电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25 |
六. 询价供应商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 21日—2019年11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邮箱:3300329482@qq.com)。
2. 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3. 标书售价:500元/本,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十一.询价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询价地址:***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询价通知书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询价通知书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十四.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578-2116376 传真:***
2.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消防支队
联 系 人:汤警官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