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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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0 |
招标代理: |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监管科(财政审批编号:长政采李字20190910001长政采李字20191111001)批准,现就南太湖李家巷镇辖区2020-2022年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FDCHZ-2019-005(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南太湖李家巷镇辖区2020-2022年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3年 |
450 |
注: 1、本项目服务期3年,每年服务费控制价150万元。 2、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道路垃圾清运、清扫保洁。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发售地址:***
3.标书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注:1、潜在投标人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投标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2、采购公告附件中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其他仅供阅览使用,具体以报名时提供的采购文件为准。现场报名(接受邮寄)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没有按要求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0日14:00时整
七.投标地址:***
八.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14:00时整
九.开标地址:***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其他事项:
1.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货商。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3. 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璐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长兴县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4、质疑函接收人:陈女士 传真:***
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招标文件-南太湖李家巷镇辖区2020-2022年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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