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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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 ***洪渡互通至黄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仙渡至黄村段)——黄畈至杉树坑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 ***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渡互通至黄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仙渡至黄村段)——黄畈至杉树坑(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莲都区洪渡互通至黄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仙渡至黄村段)——黄畈至杉树坑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19] 15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都区洪渡互通至黄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仙渡至黄村段)——黄畈至杉树坑(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莲都区洪渡互通至黄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仙渡至黄村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莲发改审批[2019 ]54号)及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莲都区洪渡互通至黄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仙渡至黄村段)——黄畈至杉树坑施工图审查的批复》(莲交[2019]6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和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黄畈至杉树坑路线长5.828公里,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困难路段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7.5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莲都区洪渡互通至黄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仙渡至黄村段)——黄畈至杉树坑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沿线安全设施、绿化与景观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及工期: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 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 11 月 20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陈少娟,联系电话***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银行汇票、电汇、支票、年度保证金。 2)保函方式提交: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根据丽经信[2018]65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3)银行汇票方式提交: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0 0006 3651 788 4)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5)有年度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政发【2017】49号文件),保证金未超过缴纳证额度的,交易系统自动做出判断;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补足余额。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支票形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及票据复印件递交至莲都区招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帐)。 6)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11 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地址:*** 5.4招标人定于 2019年 12 月 11 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环北路66号 地址:*** 邮 编:323000 邮编: 323000 联系人:周灵波 联系人*** 电 话:13957081418 电话( 传真): 18767800360、15257803098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 11 月 20 日 备案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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