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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敬老院养老综合性大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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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19.11.2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敬老院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20
截止日期:2019.12.12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招标条件 桂城敬老院养老综合性大楼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的南发改资桂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城敬老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桂城敬老院养老综合性大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关键词: 敬老院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桂城敬老院养老综合性大楼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南发改资桂字〔2019〕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敬老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桂城敬老院养老综合性大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大圩社区太平路18号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保留部分已有建筑(敬老院A、B栋主楼及地下消防水池及其泵房)外,拆除其余建筑(敬老院A栋南侧办公室,同一地块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围墙、北侧附属办公楼),并在用地范围内新建养老综合性大楼、除满足主要的养老及配套功能需求外,重建一个可服务总人口数约5.4万人的社区服务中心。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085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117.52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25092.09平方米(含地下室),保留的建筑面积约12025.4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0159.57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价约8075.07万元。

2.3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4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

本项目为桂城敬老院养老综合性大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项目建设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作。

2.4.1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内容: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进行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管理、办理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手续、发承包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保修期满并移交甲方为止的全过程服务;还须配合招标人依据《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佛府办函【2016】579号及《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系列标准》完成同步预防工作。

1)组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目标策划,明确总体目标、分项目标及阶段目标;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作总控计划、分项计划及阶段计划;协助招标人统筹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起草相应文件;

2)组建后台技术支撑团队,指导和支持管理团队开展建设全过程技术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进度管理等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拟定详细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经招标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4)协助招标人组织召开项目工作协调会议,负责会议材料、场地、设备等会务工作;

5)负责办理规划报建、专业报建、市政配套设施报建等项目前期阶段的所有报建报批手续;

6)协助招标人开展设计文件、报建报批文件等文件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7)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咨询服务单位的咨询进度、咨询质量进行管理、监督与考核;

8)支持并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管理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9)分包管理。

10)其他项目配套服务:第三方基坑监测、交通影响评估编制及评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评审、土壤氡浓度检测、完成施工图备案及审图、绿色设计审图、人防审图备案等。

2.4.2工程勘察设计:

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包含概算编制)。包含:规划要点报批、工程勘察(建构筑物基础每一条柱(桩)位置必须有地质勘察资料,其他部分按设计要求进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物探、岩土工程勘察)、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基坑支护初步设计)、人防设计、设计概算编制等设计内容;并确保上述设计图纸按时保质按量完成,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还需对上述方案图纸的后续实施过程(包含报建、施工图设计及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跟进和技术支持。

2.4.3工程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文件审核、投资控制(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款支付、签证变更及其造价审核及变更台帐的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

2)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制定工程管理办法、理清各参建方职责及处理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3)属本工程的实施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监理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防雷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园区市政配套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含地质勘察工程量)、设计范围、工程规模的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监理人监理范围。

2.4.4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控制,本项目前期工程与造价有关的造价编制及审核,负责概算审核、负责审核施工图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等整套预算文件,并使其符合财政部门的审核的接收要求;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或特别条款,复核施工单位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出具项目经济分析,资金使用计划编制、资金进度表格编制、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咨询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计算或审核其造价,如发生纠纷时协助造价诉讼资料证明及答辩。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资金计划编制,竣工结算审核。在上述各阶段服务过程中,需协助招标人完成“四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本项目的所有造价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内容包括:

1)年度资金计划: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及项目整体建设计划,编制本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2)预算初步审核: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进行初步审核使其符合财政部门审核的接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预算报告等,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清单,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等整套预算文件,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或特别条款,审核施工单位中标工程量清单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

3)月度资金分析:项目开工期间,需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提供项目月度资金使用台账及分析报告;

4)变更预算审核: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其造价进行审核;

5)结算审核:根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和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6)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2.4.5招标代理:

编制本工程所有招标文件并按当地要求进行送审备案、组织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定标等,协助签订合同,完成招标过程中相应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③项资质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3家,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上述①项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若中标人没有相应勘察资质,应将勘察的工作分包给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工程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投标人需持有“监理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监理单位需持有“监理类企业”的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造价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4.5.1、4.5.2、4.5.3、4.5.5、4.5.6、4.5.7款,牵头人还须符合4.5.4款)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5.6投标人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5.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查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若有不一致时,以PDF版本的文件为准],无需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757-82718994 

备注:除装订在投标文件内的资料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时必须单独出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保函原件,否则其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7.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9.9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采用从投标人基本开户账户汇入招标文件中指定账户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下称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7.1.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投标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敬老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城区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大厦D座四楼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李小姐                   联 系 人***

电    话:0757- 81813813             电    话:0757-82718994

传    真:                           传    真:0757-82718994

 

 

                                                              日期:2019年11月20日   

招标文件-桂城敬老院全过程.doc

招标文件-桂城敬老院全过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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