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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生产中心G区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挤塑板招标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2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20
招标业主: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一、投标须知 *、附表一 项号内容规定 *工程名称华为生产中心G区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华为坂田基地G区,冲之大道西侧中建一局项目部,位于***华为坂田基地核心位置,东隔冲之大道与K区相望,西隔五和大道与B区相望,北隔稼先路与现状F区相望,南隔隆平路与H区相望。
 
招标公告正文
一、投标须知
 
1、附表一
项号
内容
规定
1
工程名称
华为生产中心G区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
2
工程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华为坂田基地G区,冲之大道西侧中建一局项目部,位于深圳市华为坂田基地核心位置,东隔冲之大道与K区相望,西隔五和大道与B区相望,北隔稼先路与现状F区相望,南隔隆平路与H区相望。
3
规模及特点
本项目包括现状单体G1裙楼和塔楼、新建G3食堂、G1新建单体,新建两层地下室、室外工程等。本项目总用地148304.20m2,总建筑面积246862.50m2,其中地下室面积约109889.00m2,地上面积约136973.50m2。
4
招标范围
挤塑聚苯乙烯板采购
5
工程计量及计价
1、计量方式:按照招标方签收的实际供货量计量
2、计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6
投标文件份数(1份)及密封要求
1、资信标书(详见第二条投标条件资信标书要求)
2、商务标书(详见第二条投标条件商务标书要求)
3、上述投标资料分开装订,但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外详细填写“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方名称,密封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标时间: 2019 年 10 月 8 日 18:00 点
2、投标文件接收人: 杜工  ,联系电话***
3、地点:华为生产中心G区改造工程中建一局项目部
***
开标
1、 开标时间:招标人自行确定开标时间
2、 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中标
3、说明: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9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勘察现场
1、 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2、现场踏勘联系人: 刘栋栋  联系电话***
***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时间
1、投标人质疑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1 日
2、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1 日
12
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布中标结果5个日历天
13
签订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
 
2、其他说明:
2.1 投标方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2.2 投标方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踏勘施工现场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投标单位代表: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二、投标条件:
1、资信标书要求:包含如下资料,投标人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书必须为原件)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授权范围详细清楚)
(4)投标方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有)(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如: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6)供应商登记表(必须为原件并加盖公章)
(7)授权财务章/印模(如果有)
2、提示说明:参加投标的单位,应随时作好接受招标方的考察,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单价包括材料价格,运输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2、“报价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3、本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详见报价表,该单价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保护、装卸、现场指导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全过程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其固定单价,不因市价价格变动和供货数量另作调整,如因中标人导致现场停用挤塑聚苯乙烯板设备, 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四、计量与结算方式
1、计量结算方式:投标方按招标方工程清单中的单位计量,经招标方验收审核;
2、中标方每月将经招标方审核的供货数量汇总后报招标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其中送货单必须由招标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结算时间:中标方供货且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结算资料,三个月内完毕结算。
五、付款方式
1、采购付款方式:
1.1 本工程供货款每月支付一次,每月20日双方核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供货小票量,出具对账明细单,作为月度付款依据,次月支付货款的 70%;供货全部结束后,3个月办理结算,中标人凭双方签字确认的月度《供货对账单》及供货汇总表向招标人提交供货结算书,双方按合同约定的计量与结算方式结算,结算完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留取质保金3%,待保修期满(保修期为1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后一个月内支付。招标人可以使用除银行转账外,包括国内信用证、承兑汇票、银行保理等方式支付货款,投标人提前议付发生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付款时,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专用税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同时,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假发票,除补真票外,并按相关税法规定处以双倍罚款及滞纳金,如因提供虚假发票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永久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
1.3、如因非招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工或招标人退场,中标人需积极配合招标人将剩余材料退场,中标人按现场数量无条件退货,并按供货期单价执行;  
六、质量要求  
 
1、中标人供应的产品数量验收方法按照相应单位进行验收;
 
2、中标人供应的产品质量为合格品;  
 
3、中标人供应的产品质量需满足招标方要求: ①燃烧等级B1级②材料寿命
不低于20年③导热系数为0.03W/(m.k)④干密度≥32kg/m3⑤50厚挤塑聚苯板抗压强度不小于150KPa⑥40厚挤塑聚苯板抗压强度不小于250KPa⑦材料品牌选用:欧文斯科宁(Owens Corning)、可耐福(knauf)、陶氏化学(Dow)
4、中标人随产品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原件等甲方要求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招标人有权因资料不全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供应的材料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卸货地点后,由招标人指定负责验收人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标准是否合格、材料是否与样品一致进行验收,由物资人员对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如不合格无条件退场。所有产品由中标人负责运输到工地,并负责卸货到指定地点。 
七、其他说明  
 
1、中标人必须保证严格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挤塑聚苯乙烯板货物,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安装挤塑聚苯乙烯板设备,招标人有权让第三者安装挤塑聚苯乙烯板设备,如第三者的价格高于中标人合同单价时,超出合同单价的价差由中标人承担;
2、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要求安装挤塑聚苯乙烯板,如因中标人供货不及时对招标人造成影响,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 5000 元/天违约金);  
3、按招标人工程技术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材料的各种材质证明及实验资料,并不得重复使用同一材质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支付材料款;  
4、材料运输及卸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单位有权视具体情况,将投标清单中部分规格型号交由第三者进行供应。
 
 
 
 
 
 
 
 
                  招标单位: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 2019年 11 月6日 
报名地址:https://mall.yz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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