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0 |
---|---|
截止日期: | 2019.12.1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年度发展中心大厦清洁服务及五楼餐厅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展中心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年度发展中心大厦清洁服务及五楼餐厅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 |
关键词: | 清洁服务 |
2020-2021年度发展中心大厦清洁服务及五楼餐厅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展中心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20-2021年度发展中心大厦清洁服务及五楼餐厅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发展中心大厦清洁服务及五楼餐厅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内容:物业区域内日常保洁、四害消杀、垃圾清运、生活水池清洗、化粪池清疏、6F木地板打蜡、五楼餐厅日常清洁、大厦零星建筑垃圾清运、楼层公共区域石材晶面护理、大堂及电梯轿厢石材地面晶面护理,同时还包括配合甲方进行外事接待、突发事件处理及临时性工作等。
2.2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期限为2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3提供服务的地点:发展中心大厦。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627,055.60元,各分项招标控制价详见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发展中心大厦保洁服务工程(2020-2021年度)报价明细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总价招标控制价,各分项报价不得高于各分项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
3.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写字楼保洁服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4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4日,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开始之日。
注: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于本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根据本公告附件一《中海物业合作商信息登记表》填报投标人相关信息,并将《中海物业合作商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盖章后送达招标人处(可邮寄)。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11“联系方式***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5.1请于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4日,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相关操作如下: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注册(点击“供应商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①购买招标文件:进入“投标管理—我要报名”栏,勾选本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勾选具体标段,设置授权人,缴费报名。
②下载招标文件:进入“投标管理—我要投标”栏,勾选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可自行选择打印报名回执或下载招标文件。
③获取保证金子帐号:进入“投标管理—我要投标”栏,勾选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点击“设置授权人”,勾选授权人,点击“下一步”,即可获取保证金子帐号。
(说明:有关网上报名、注册及采购文件发票等事宜,电话:***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自行下载。
6.资格审查方式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由评标委员会于评标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2满足合格的投标人条件的投标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合格的投标人条件的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6.3满足合格的投标人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8.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4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开标3室。
9.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logi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等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展中心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一:
中海物业合作商信息登记表
以下部分内容由分包商/供应商自行打印填写,并每页加盖公司章。
一、 机构与组织
公司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办公室地址 |
|||
电话 |
传真/邮件 |
||
法人名称 |
电话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承包资质范围(物资经营范围及品牌): |
|||
从事本行业经营年限: |
|||
组织关系图(选填): |
二、财务资料
注册资本: |
||||||
最近三年内完成合同额/材料设备销售额一览: |
||||||
年 |
年 |
年 |
年 |
今年计划 |
||
目前正在进行的工程造价/已签合同材料设备销售额 |
三、人力资源
职员总数量 |
管理人员数量 |
||||||
技术/销售人员数量 |
工人数量 |
||||||
法人、总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 |
|||||||
*** | 现任职 |
学历、职称 |
在工程施工/产品方面的经历、经验 |
||||
参与的项目 |
参与的项目 |
||||||
四、设备和设施(选填)
公司主要的施工/加工设备、设施一览表:
主要施工/加工设备、设施 |
删除此列 |
生产能力、状态 |
五、经验
1. 公司承担类似项目的经历及经验:
2. 公司在过去三年中完成项目承包/材料设备供应项目一览表,与本项目相同的请显著表示:
项目/合同名称 |
地址 |
开始~完成时间(x年x月x 日——x年x月x 日) |
甲方名称及联系方式 |
*** | 完成情况(已完成或履约中) |
|
3. 目前正在进行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地址 |
开始~完成时间 |
甲方名称及联系方式 |
*** | 完成情况 |
|
(资料真实性承诺)
致中海物业广州有限公司:
我(我们)郑重承诺,以上全部资料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无误,并同意贵方采取其他方式调查验证。我(我们)承担因材料失实而产生的所有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异议函
异议提出日期:年月日
异议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