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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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6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恒裕金融中心(一期)前期物业管理(二次)公告招标概况招标项目名称:恒裕金融中心(一期)前期物业管理(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工程类型:物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是否预选招标:否公告性质:正常公告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公告发布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招标项目名称: | 恒裕金融中心(一期)前期物业管理(二次) | 招标项目编号: | 201908260030001 |
工程类型: | 物业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报名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9年11月20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26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21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22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满足公示要求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创佶置业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斌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业峰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胡寒冰 |
办公电话: | *** |
标段编号: | 201908260030001001 | ||
标段名称: | 恒裕金融中心(一期)前期物业管理(二次) | ||
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 2019-11-20 09:00 |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 2019-11-26 18:00 |
工程地址: | *** | ||
招标部分估价: | 27954 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本次招标内容: | 恒裕金融中心(一期)前期物业管理相关服务 | ||
投标报名地点: | 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无 |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 | ||
项目负责人*** | ***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本项目为网上报名,投标人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包含企业经营范围的相关网页截图; (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套(扫描件电子版),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进行排列,所有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 | 无 |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在购买服务后,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数字证书。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