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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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3 |
招标代理: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 盛莫路(宁穿路-**路)**道路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YZ-GCZB-*******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莫路(宁穿路-**路)**道路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部**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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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莫路(宁穿路-中山路)新建道路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YZ-GCZB-20193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莫路(宁穿路-中山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2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盛莫路(宁穿路-中山路)段及中山路(方庄路-盛莫路)段两部分。其中盛莫路(宁穿路-中山路)段北起宁穿路,南至中山路,道路全长530米;中山路(方庄路-盛莫路)段西起方庄路,东至盛莫路,道路全长220米。
建 设 规 模:路面结构设计荷载为BZZ-100,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桥梁设计荷载为城-A级,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一级,设计基准期为100年,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排水设计标准:按雨、污分流实施。雨、污水管道坡度、管径必须满足道路自身以及周边地块的排水需要 。
项目总投资 :10431.49万元 。
招标控制价 :暂定7400万元(含税)(具体以控制价报告为准)。
计 划 工 期:48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包括雨污水管、电力管、燃气管、管线综合等)以及配套交通组织管理设施、绿化景观、道路配套设施(照明、环卫、路名牌)、给水等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并符合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要求。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
3.1.6“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申请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一级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具体按照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
3.3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4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7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对入围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4. 资格预审方法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 有限数量制 ;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 入围11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 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在2019年 11 月 28 日16点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附件。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6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 yinzhou.bidding.gov.cn)、鄞州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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