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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6469]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新渔村涌、大沙涌、芒滘围涌、黄埔南涌、新洲涌、铰剪涌、西江...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2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20
截止日期:2019.12.12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新渔村涌、大沙涌、芒滘围涌、**南涌、**涌、铰剪涌、西江涌、东头涌、细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新渔村涌、大沙涌、芒滘围涌、**南涌、**涌、铰剪涌、西江涌、东头涌、细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
 
招标公告正文

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新渔村涌、大沙涌、芒滘围涌、黄埔南涌、新洲涌、铰剪涌、西江涌、东头涌、细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新渔村涌、大沙涌、芒滘围涌、黄埔南涌、新洲涌、铰剪涌、西江涌、东头涌、细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19-6469)已于2019年11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与补充。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公告修改:

1、修改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修改后现文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二、招标文件修改:

1、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3.4投标担保第(2)点内容有修改

原文:

(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开标前15分钟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现文:

(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室。

 

2、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7.4.1履约担保

原文: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统一提交)

现文: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保险或现金等。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统一提交)

 

3、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3.1.3(4.2)(e)

原文:(e)设计费计算依据表、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含岩土工程勘察报价及计算依据表、工程测量报价及计算依据表、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报价及计算依据表)、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现文:(e)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3.7.4(2)

原文:(2) 《投标登记申请表》上需要填上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编号、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号、设计负责人***

现文:(2) 《投标登记申请表》上需要填上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编号、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

 

5、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7.2

原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招标人在公示前应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内容进行核对,确定电子文件内容是否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或不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应补充或修改电子文件后公开。

现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电子版(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招标人在公示前应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内容进行核对,确定电子文件内容是否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或不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应补充或修改电子文件后公开。

 

6、修改招标文件附表4《勘察设计技术方案详细审查评分标准》中“现状排水设施及存在问题的掌握程度”第1点的内容:

    原文:1、熟练掌握渠箱的基本情况,熟悉渠箱的走向、排水口情况、淤积、水质和水位等情况。有排水口分类统计表、现状水位数据、水质数据等。掌握渠箱与河涌的连通关系、截污闸的运行情况。(优得4-6分;中得2-3分;差得0-1分)。

    现文:1、熟练掌握排水口情况、淤积、水质和水位等情况。有排水口分类统计表、现状水位数据、水质数据等。掌握排水口与河涌的连通关系、截污闸的运行情况。(优得4-6分;中得2-3分;差得0-1分)。

 

7、修改招标文件附表5《勘察设计商务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修改后现文如下:

现文:

项目

分值分配

内容

勘察设计商务文件

[30]

企业业绩(10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有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企业获奖(5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或设计任务的成员)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市政工程勘察或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5分;获行业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省部级奖项的,每项得1.5分;获得市(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其他得0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5分。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6分)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设计负责人***

①设计经历在 10年以上,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其他得0.5分。

②2014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设计类似业绩,每项得 0.5 分,最多得1.5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3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各专业负责人***

①各专业负责人***

②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各专业负责人***

③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各专业负责人***

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

本项合计最高得6分。

***

(1)设计单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得4分,无得0分。

(2)设计单位连续 15 年或以上获得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4分,连续 10 年(含)至15年(不含)获得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2分,连续5 年(含)至10年(不含)获得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3)设计单位同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每缺少一个证书扣0.5分,最多扣1分。

合计30分

 

注: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和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免招标项目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获奖奖项是指与本次招标专业内容相对应的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含部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建设协会颁发的省级(含部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级(含部级)(省科学技术奖、省(含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市级(含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市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各级奖项的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值可不再细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未载明年度的以证书签署日期为准。同一个项目只按最高等级奖项计分,不重复计算。

3.如联合体投标的,对应的业绩、获奖及人员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承担对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资料为准。

4.拟投入人员均需提供相关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连续6个月(2019年5月-2019年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行政部门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6. 投标人的勘察设计商务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8、修改招标文件附表6《施工标技术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第6条

原文: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盖章,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现文: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具体格式指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施工技术经济文件格式 格式1、格式4和格式7)填写盖章,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修改招标文件附表7《施工标技术详细审查评分标准》,修改后现文如下:

现文: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施工技术详细评分(100分

企业业绩

25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1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第三方评价

20

投标人至2017年为止,投标人连续不间断获得市级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按证书连续年份长短由高至低排名,第1~3名得20分;4~6名得10分;7~9名得5分;没有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工程研发能力

30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项得6分;或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全国“市政工程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每项得6分,二等奖每项得4分,三等奖每项得2分。

本项最多得30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证书复印件的不计分。

企业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25

投标人完成过的市政工程项目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每项得10分;省级工程质量奖项(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每项得5分;市级工程质量奖项(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得2.5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合计

100

 

注: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包含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企业业绩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投标人需同时提交相应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登记业绩信息的网页打印页和相关证明资料上传件的打印页,不提供业绩信息的网页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第三方评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为准,提交“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工程项目获奖情况: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情况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基础资料信息为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等级只计算一次。投标人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的获奖证书上传件的打印页及网页信息页以供核对,提交上传件打印页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库内上传件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不计分)。

4、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10、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勘察设计文件格式》格式2(适用于设计报价)《设计费计算依据表》、格式3(适用于勘察报价)《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1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勘察设计文件格式》格式6《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表》中注①内容有修改。

原文:注①投标人应将2014 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填入本表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和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文:注①投标人应将2014 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填入本表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和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免招标项目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如下: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年 11 月 6 日00时00分至2019年 12  月 12 日10  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19年 12 月 12 日09时00分至2019年   12月 12 日  10 时0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第14开标室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12  日 10  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第14开标室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安排”,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日        期:2019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新渔村涌、大沙涌、芒滘围涌、黄埔南涌、新洲涌、铰剪涌、西江涌、东头涌、细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十、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并须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签署、盖章。

 




附件:
补充公告(新渔村涌等)11.19最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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