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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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年度运营绩效考核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泸弥高速公路项目年度运营绩效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年度运营绩效考核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泸弥高速公路项目年度运营绩效考核组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1项目名称:泸弥高速公路项目年度运营绩效考核。
2.2项目概况
一期工程:项目起自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K20+200(即泸西县中枢镇东侧江得村南侧山坡)接二期工程止点,止于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K70+759.5(即弥勒市东风农场附近),接国高G80石林至锁龙寺公路K69+192,全长50.667公里,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在泸西、纳保、弥勒和东风农场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设泸西立交连接线3.8公里和弥勒立交连接线8.774公里(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特大桥3座3695.24米(按单幅计算)、大中桥112座24851.88米(按单幅计算),隧道8座6247米(按单幅计算)。弥勒立交连接线设大中桥9座1215.62米。项目概算投资514478.9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77356.21万元)。一期工程项目于2017年11月建成通车营运。
二期工程:二期工程为师宗与泸西交界处~泸西县城。二期工程路线起点: K0+000 位于泸西与师宗县界处的位置,在泸西县白水镇无浪海子东侧(红河州与曲靖市交界处),接规划麒麟区-泸西高速公路曲靖市境内段。二期工程路线止点: K21+690.435 位于泸西县城(中枢镇)东侧江得村南侧山坡,接项目一期工程起点 K20+200 处。主线长 22.567 公里。同步建设白水立交连接线 4.385公里。 共设置桥梁 8225.34m/18 座(按单幅计),互通式立交 1 处。主要控制点为白水镇无浪海子东侧(起点)、既庶村、德村、泸西县(中枢镇)东侧江得村南侧山坡( 止点)。初 步 设 计 概 算 投 资 为 199344.3867 万 元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147058.4082 万元。二期正在建设。
2.3采购内容
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项目按PPP模式建设,按财政部和PPP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需进行年度营运绩效考核。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已通车营运,二期在建。本次采购内容主要是对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项目一期进行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运营期绩效考核工作。运营期绩效考核工作包括运营考核方案的制定,当年运营成本的审核认定,根据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细化指标,并结合细化的指标对项目当年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完成后需组织专家对运营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评审,最终出具含当年运营补贴测算结果的绩效考核报告。
2.4采购预算价:960000元。最高限价:960000元。
2.5项目完成期
服务协议书签订后60日内完成协议任务。
2.6质量要求
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和相关补充文件,确保提交的评价成果等有关资料满足有管理权限部门的要求。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还应具备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供应商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供应商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附于响应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3.2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上述3.1的要求。
3.3.3联合体供应商合计资质满足上述3.2的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3.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竞争性磋商,否则,所有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单位负责人***
3.6本项目为PPP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不得与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PPP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有利害关系。
4.1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创海大厦18楼1804、1805、1806室)持下述资料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彩色扫描件;
(3)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授权代理人应持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600.00元)整,售后不退,不邮购。
4.3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应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过的供应商,为不影响采购工作的后续进展,请未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过的供应商提前登陆该网站进行注册。
4.4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已参与采购人前期组织的“新鸡高速公路项目年度运营绩效考核项目”采购活动并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日09:30时(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蒙自市绿宝文萃大酒店6楼会议室(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杏路56号,文萃路与银杏路交叉口)。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上发布。
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兴盛路36号
联系人***
电 话:0873-3733232
传 真:0873-373323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871-65013139
传 真:0871-65013139
日 期: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