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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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6 |
地 区: | 益阳市 |
内 容: | 公告预览 ***梅城镇卫生院二次装饰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梅城镇卫生院的二次装饰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梅城镇卫生院二次装饰工程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财采计 |
关键词: | 卫生 |
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二次装饰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的二次装饰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二次装饰工程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安化财采计[2019]215号
(三)委托代理编号: HNSC-AH-2019ZF072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品目号 |
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B08 |
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二次装饰工程项目 |
卫生院五层二次装饰装修,建筑面积6023.522 |
1批 |
979200.00 |
9700.00 |
(六)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 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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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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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 |
装修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地点为东坪镇迎春路1735号1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400 元,售后不退。
4、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9700.00元(包含评审费)。
四、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化县梅城镇卫生院
地 址:安化县梅城镇
联 系 人:张卫贤
电 话:13875376698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思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735号-101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监督机构:安化县财政局采购股
联系电话***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