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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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衢州市 |
内 容: | 经***国资委同意,对***岙滩农贸*场社会化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兴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岙滩农贸*场社会化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拟公开出租的房产为岙滩农贸*场,建筑面积约****㎡,预设摊位**个和商铺**间,自产自销区***㎡; |
经开化县国资委同意,对开化县岙滩农贸市场社会化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开化县兴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开化县岙滩农贸市场社会化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拟公开出租的房产为岙滩农贸市场,建筑面积约3903㎡,预设摊位62个和商铺25间,自产自销区300㎡;新建水产交易区,建筑面积1437㎡,设摊位28个和商铺14间。对外招租经营按行业划分,分19个区块,预设128户固定经营户。
三、投标人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场规章制度,按时纳税和缴纳市场设施、管理等费用,服从市场管理。
3、恪守商业道德、文明经营、注重形象、着装规范,在农贸领域从事多年经营的人士。
四、租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各行业摊位(店铺)底价:
(一)新建水产交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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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产类 |
7间(其中西面两间为2合1) |
31000元/间 |
水产类 |
7间(其中西面两间为2合1) |
31000元/间 |
小鱼类 |
8个(两个岛台) |
4000元/个 |
青蛳类 |
8个(两个岛台) |
4000元/个 |
豆制品 |
6个(3个岛台)(2大4小) |
大的21000元, 小的6000元 |
白条鸡 |
1户 |
11000元/个 |
海产小户 |
2户(与白条鸡合一个岛台) |
5500元/个 |
(二)、原岙滩市场交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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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类 |
20个(12个大8个中) |
大的13000元/个 |
鲜肉类 |
32个 (含牛肉) |
11000元/个 |
火腿类 |
4户 |
9000元/个 |
水发菜 |
2户 |
26000元个 |
熟食类 |
4间(其中卤味3间、其它熟食1间) |
21000元/间 |
干货类 |
15间 |
11000元/间 |
水果类 |
3间 |
26000元/间 |
生加工 |
3户 |
9000元/个 |
粮油类 |
1间 |
21000元/间 |
蛋 类 |
1户 |
9000元/个 |
品牌经营 |
2间 |
21000元/间 |
六、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即开标前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
(1)不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条件的;
(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中标人确定方式:现场竞价,价高者成交。
①各投标人以暗标的形式进行报价。
②公开报价。
③按报价从高到底选择摊位或店铺。
八、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中标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7日返还,不计利息。
支付方式:现金缴款单、汇票、转账或电汇等方式,拒收支票、现金。
开户名称:开化县兴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开化县农商行花山支行;
账号:201000 1897 27985。
九、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时至12:00时和13:30时至16:30时,逾期或申请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开化县岙滩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
十、报名时需携带的申请资料如下:
①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③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④承诺书。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负责人***
十二、合同签订,租金、履约保证金、保洁费缴纳
1、中标人在3日签订合同,并缴清租金、履约保证金和物业费。
2、履约保证金收取为5000元,自产自销履约保证金为500元。
3、物业管理费每户500元。
十三、退出机制
1、中标后,其承租的摊位或店铺仅限于中标人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自行转租或转让行为无效。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无条件收回出租摊位、店铺,经营户应自觉配合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偿。
3、租赁经营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继续经营资格。
十四、经营规定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交纳税费,维护市场正常规范的经营秩序。
乙方遵守《承诺书》以及《开化县岙滩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制度》、《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书》、《岙滩农贸市场经营户违规处理办法》、《市场安全卫生秩序管理责任书》规定。
2、亮证经营明码标价,做到人证相符、一户一摊,摊位(店面)末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让、调换,不得擅自装饰装修,否则作为自动放弃摊位不退租金。
3、恪守商业道德,合理计价,不欺客、不宰客、不缺斤少两、不以次充好,严禁出售变质食品和不安全食品,统一使用市场方配置的电子秤,不得欺骗消费者等行为。如有发现,甲方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处罚。如给客户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严格执行商品准入制度,做好商品进销台帐,对进销商品实行索证索票,乙方应随时提供进货方或生产者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和其他有效证明或证件。
5、注重形象,规范着装,微笑待客,和气生财,文明经商。
6、保证商品摆放整齐和摊位卫生整洁,不超摊位、不乱扔垃圾、不占道经营,否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5款处理。
7、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和市场规定经营商品合法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影响他人正常经营。
8、牢固树立“市场繁荣我兴旺”的大局观念,自觉保护市场财产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按规定停放车辆。
9、非开化县常住户口应提供《暂住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0、杜绝不良习气,不得在市场内打架斗殴、酗酒赌博。
11、按规定用水用电,每月交清水电费用,不得擅自乱拉滥接电线,发现偷水偷电者处以十倍罚款,如拒不交者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禁止使用明火作业和使用煤饼炉、煤气灶和电磁炉等用电用火设备。
12、遵守市场营业时间,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有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市场以外财物安全由乙方负责。
13、加强市场内部团结,互相帮助、互相体谅、不斤斤计较,以优质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来赢取顾客的青睐。
14、鲜活水产品由乙方自行保存,遇停电停水甲方不负责。乙方在使用中如遇台板、水池和公共设施破损由乙方修复,乙方不修复的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15、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租赁期满时乙方如无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可如数退还(不计息)。
16、要求各市场经营户要树立保险意识,对自有财产要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做到防患于未然;如不投保,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财产损失,市场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17、乙方必须安全经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责任,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8、合同期满乙方对摊位(店面)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化县兴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
程女士 联系电话***
开化县兴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