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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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大坝 水库 政府 |
一、项目编号:zjyf2019-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嵊州市坂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
1 |
项 |
62 |
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发售地点: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江滨西路329号工农幼儿园4楼840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9时30分
八.投标地址:***
九.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址:***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登记表。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须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应商及时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未经注册的中标供应商,不予签订采购合同。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欢迎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5.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坂头水库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 监管部门: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