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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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4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学校 |
编号:WZLCZB-SZS-2019-11200
本次招标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州市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等组织和实施的。
一、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下属十六所学校基本户开户
十六所学校如下: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第一幼儿园
温州滨海学校
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中学
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第一小学
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第二小学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中心幼儿园
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第一小学
温州市龙湾区第六幼儿园
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第二小学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中学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第一幼儿园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第一小学
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中学
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第三小学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第一小学筹建组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第二小学
(注:中标银行分别与各学校签订合同,独自开户)
二、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政策性银行,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2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参与投标主体为温州市级分行的下级机构的,则必须取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温州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3参与投标的主体为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则必须获得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出具的唯一授权;
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拟定时间:2019年 11 月 19 日至2019年 11 月 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银行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号楼B单元2901室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介绍信;
2、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4、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温州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需)
5、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出具的唯一授权(如需)
6、投标银行简介。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需携带原件备查。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购买招标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拟定时间:2019年 12 月 4 日14:30(具体以发出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3、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4 日14:3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4、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号楼B单元2901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号楼B单元2901室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七、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监督部门投诉。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