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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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关于工业硫酸竞价销售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冶炼分公司、**驰宏**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原**分公司)工业硫酸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关于工业硫酸竞价销售的公告 | ||||||||
尊敬的客户: |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会泽冶炼分公司、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原曲靖分公司)工业硫酸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 竞价标的: | ||||||||
产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保证金 | 备注 | ||
会泽冶炼分公司 | 工业硫酸 | 22000 吨/月 | GB/T534-2014 | 具备公司资质、危化品经营相关证件 | 5万 | |||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工业硫酸 | 23500 吨/月 | ||||||
1、本次销售量为2019年12月硫酸产量,报价数量为月度提货量,报价数量要求:200≤数量≤5000吨。另:同一流向、客户相同报价出现大于3家视为串标,若发生串标情形,所有串标客户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合同。 2、特别说明:中标量大于2000吨客户,每家中标客户须使用驰宏国际物流公司硫酸车一辆,运输价格由中标客户与驰宏国际物流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中标客户须严格按中标量均衡提货,执行周期内价格原则上不调整,若因市场异常大幅波动确须调整价格时,对月度中标量大于等于500吨的客户进行阶段性拉运量考核(仅针对竞价后第一次下调进行考核),阶段性拉运量=(中标总量/当月总天数)*执行天数*80%(示例:若A客户中标4000吨,拉运日期为10月26日至11月25日,因市场波动我公司于11月5日进行价格调整,则A公司10月26日至11月4日考核阶段性拉运量为 (4000/30)*10*80%=1066吨),对未达到要求的客户进行处罚,调价前拉运量未达到阶段性拉运量80%的客户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停止报价资格处罚,期间同时停止提货资格。 3、竞价客户如当月结算周期内拉运总量(曲靖、会泽两地合并数量)大于4000吨,结算价格在执行价格基础上下调8元/吨;拉运总量(曲靖、会泽两地合并数量)大于6000吨,结算价格在执行价格基础上下调12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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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实际品质以实物为准,计量以供方实际发出数为准,需方以供方出具的产品发运单据作为验收依据。 | ||||||||
三、提货时间: | ||||||||
中标后即开始提货,具体提货时间按供方安排。 | ||||||||
四、竞价单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 | ||||||||
具体方式为: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hxz.com)→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平台地址:*** | ||||||||
业务联系人*** | ||||||||
报价咨询及注册联系人:陈磊,电话:0874-8979587;何宇,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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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客户资质要求: | ||||||||
报价方需具备公司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相关危化证等),注册时间1年以上,满足客户准入条件。 | ||||||||
六、信誉保证金要求 | ||||||||
(一)信誉保证金管理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执行,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缴纳信誉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并备注“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联系人:陈磊,电话:0874-8979587;何宇,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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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约管理 | ||||||||
(一)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发生1次,禁用3个月、扣除30%信誉保证金;累计发生2次,100%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 | ||||||||
a) 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b) 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c) 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d) 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二)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发生1次,禁用12个月,扣除50%信誉保证金;累计发生2次,100%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 | ||||||||
a) 客商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b) 运输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出现跑冒滴漏而未及时处理造成环境污染。 | ||||||||
(三)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100%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 | ||||||||
a) 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b) 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四)违反《购销合同》相关条款、拒绝按条款规定执行,100%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5年内不得与我公司开展业务。 | ||||||||
(五)违反《廉政合同》相关条款,100%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8年内不得与我公司开展业务。 | ||||||||
(六)除上述情形外,对我公司合法权利造成损失,根据不利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30%–50%信誉保证金。 | ||||||||
(七)对违反以上管理条款的客商,终生记入驰宏锌锗客商诚信管理档案。 | ||||||||
(八)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商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后方能参与竞价。 | ||||||||
(九)合作期间,如因客商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八、其它要求 | ||||||||
(一)报价方中标后,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的视为不诚信行为,我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我公司客户诚信档案。 | ||||||||
(二)报价前须到现场进行实物查验,数量及品质情况仅为报价参考。合同签订后,需方自带装卸人员和车辆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运输资质),运费由需方承担。 |
(三)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四)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五)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
(六)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单,并电话告知电子商务中心,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邮件传送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电子商务中心概不负责。 |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 ||||||||
电子商务中心 | ||||||||
2019-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