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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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宣城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宁川西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陈先生、***********。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医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中医院10KV南门变进线安装工程。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工程为新建宁国中医院配电工程,预算分两部分,一、新建部分:电源由35KV南门变10KV恒源122线012#杆经宁城南路至新建中医院,施放1050米YJV22-10kv-3*300mm2铜芯电缆至中医院门前二进二出开关柜;安装一进一出开关柜一台,一进二出开关柜一台,二进二出开关柜一台及院内两路电源线引入;二、利用原宁城南路已铺设管道、电缆井,按原设三路通道分摊费用。
六、采购需求详见下载附件。
七、采购预算金额:2602645元。
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现医院需进电运行,需采用双电源供电,因南山变引入新医院配电房电源需要穿过皖赣线施工;宁城南路宁中-104线已建设完成,规划供电通道由宣城南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宁国开源分公司施工完成,无新开通道位置,且跨皖赣线通道需上报上海铁路公司,手续繁杂,因时间紧迫,需利用宣城南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宁国开源分公司已完成的通道进行施工,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3号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所以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确定供电施工单位。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宣城南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宁国开源分公司。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十一、专家论证意见: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医院PPP迁扩建项目有关问题协调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年10月8日第23号)第6条,及宁国市供电公司关于10KV四回线路 跨皖赣线通道产权情况说明,专家委员会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十一、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刘永宏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工程师 |
闵文友 |
自然资源局 |
工程师 |
华赟 |
宁国市审计局 |
工程师 |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十三、公示期限: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2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事实理由、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反馈给采购人,同时抄送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宁国市市民之家6楼;联系电话:0563-4116245;联系人***
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