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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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2 |
招标业主: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东圃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对客运站场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代理**项目确定**单位,诚邀合资格的报价人提交报价函。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东圃汽车客运站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代理**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 |
关键词: | 公共汽车 客运站 汽车 保险 |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东圃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对客运站场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代理合作项目确定合作单位,诚邀合资格的报价人提交报价函。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东圃汽车客运站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代理合作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合作单位的必备要求
1.设置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售保险设备的安装指导及使用,定期每月一次安排人员对电脑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和系统正常打印保单,如果出现故障,确保24小时内进行维修或更换。
2.对客运站售票员进行保险知识讲解培训,包括保额、保费和保险责任等,并对售票员进行提升售保技巧的培训。上述培训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3.承诺乘客投诉全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乘客不满保费、保额、条款等引起的投诉)。
4.承诺理赔服务全程处理(指导投保人申请、资料提交、赔付确认)。
5.代理手续费率包含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网上电子售票)。
6.合作时间为2年,以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
(二)合作单位的其他要求
1.合作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东圃汽车客运站的微信售票系统和自助售票机保险售卖对接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合作单位须完成客运站微信售票系统和自助售票机保险售卖对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则合作单位须按每月车站售票量的50%,单价1.5元/张结算手续费给客运站,直至完成系统对接为止。
2.其它特色服务
2.1根据代理情况对客运站给予的激励措施。
2.2其它提高销售率及客运站知名度的措施。
(一)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相关经营资质。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诚信经营,三年以来无违反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三)必须协助我司属下客运站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四)有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在省内各市具有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专职服务队伍,以及公众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所必需的信息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同一保险公司只允许一家经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参与。
四、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 日9时30分
五、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中1011号东圃汽车客运站二楼营运发展部
六、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 日9时30分
七、开标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中1011号六楼会议室
八、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止。
九、比选文件发放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www.gzbus2.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逢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国家规定节假日不办公):
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00分~16:30分;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备注:为保障各意向合作单位的财产安全,请不要相信以上电话以外的任何电话通知。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东圃汽车客运站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