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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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 **至**公路***水南至枫坪段工程竣(交)工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公路***水南至枫坪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基综[****]***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松交复【****】**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仙居至庆元公路松阳县水南至枫坪段工程竣(交)工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至庆元公路松阳县水南至枫坪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基综[2018]38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松交复【2019】1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竣(交)工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仙居至庆元公路松阳县水南至枫坪段工程包含主线及连接线。其中: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松阳县水南街道横山村,起点桩号 K0+000,在松阳县江南公路三期与现状 50省道的交叉处,经竹源、玉岩、枫坪,终点位于松阳县枫坪乡与龙泉市道太乡交界处,与拟建的仙居至庆元公路龙泉段工程相接,终点桩号K37+336,主线全长约37.336公里。其中K0+000~K2+655段(约2.655公里),利用已建成的松阳江南公路,实际建设里程约34.71公里,主线设桥梁3843.34m/36座,隧道9128m/9.5座,公路养护管理站1处(公路养护管理用房为地面三层,建筑高度11.50m,总建筑面积2224m2,普通公路服务站(点)4处(均为地面一层,建筑高度4.5m,每处建筑单体面积231 m2),配电用房、泵站6处(均为地面一层,建筑高度4.5m,每处建筑单体面积183 m2)。 同步建设小竹溪连接线约0.35km。 本项目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 主线K0+000~K2+655段完全利用已建成的江南公路,路基宽度34.0m;主线水南至新溪段(K2+655~K6+028),设计车速 60km/h,路基宽度15.0m;主线新溪至终点段(K6+028~ K37+336),设计车速 60km/h(困难路段:K7+800~K13+170段设计车速 40km/h),路基宽度10.0m:小竹溪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 40km/h,路基宽度8.5m。公路养护管理站、普通公路服务站(点)、配电房、泵站等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屋面防水等级II级,隧道单洞宽10.0m,车行道净高5.0m,人行道净高2.5m。其余技术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2.2主要结构形式:大桥2144.284米/13座(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T梁,下部结构为柱式墩、柱式墩台、U台,基础为桩基、扩大基础),中小桥1804.94米/23座(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T梁,下部结构为柱式墩、柱式墩台、U台,基础为桩基、扩大基础),涵洞1207.7米/71道,隧道9128m/9.5座; 2.3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相关评定或评审止,预计工期72个月。 2.4招标范围: (1)起终点桩号 K0+000~K37+336(主线全长约37.336公里。其中K0+000~K2+655段(约2.655公里),利用已建成的松阳江南公路,实际建设里程约34.71公里,小竹溪连接线约0.35km)范围内所有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房建、环保、交安设施、机电工程、高边坡监测及桥梁动静载试验等的竣(交)工质量检测,并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浙交[2013]22 号文件执行。具体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5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项目检测划分一个标段,即JC-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11月18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纸质、电子)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根据丽经信[2018]65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另电子保函和担保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或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账号:8110 8010 1300 0640 816 ③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账号:8110 8010 1300 0640 816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电子保函提交的,以办理保函缴费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银行纸质保函、担保保函、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1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 5.3招标人定于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中路30号 邮 编:323400 联系人*** 电 话:0578-8807573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 邮 编:310011 电子邮箱*** 电 话:0571-85393046 联 系 人*** 招标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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