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镇临港大道西侧(宝能项目)河塘填方一标段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255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虹桥镇临港大道西侧(宝能项目)河塘填方一标段工程已由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实施虹桥镇临港大道西侧(宝能项目)河塘填方一标段工程的意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虹桥招商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虹桥镇临港大道西侧
(2)规模:工程造价约387.87万元,河塘面积30086m2,清淤量为19247.5m3,回填方量78453.3m3,土方均为外购。
(3)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6日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清单中注明的虹桥镇临港大道西侧(宝能项目)河塘填方一标段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办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00时起,至2019年10月30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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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虹桥招商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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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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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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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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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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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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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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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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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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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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