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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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0 |
地 区: | 惠州市 |
内 容: | **省*****区慢性病防治站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区慢性病防治站的委托,就*****区慢性病防治站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QCG****)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防治 医疗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慢性病防治站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惠州市惠阳区慢性病防治站的委托,就惠州市惠阳区慢性病防治站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QCG191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TQCG1916。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慢性病防治站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三、采购预算:1490000.00元人民币。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仅限于投自身生产的产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30。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4.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有效的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F、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G、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H、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惠阳区慢性病防治站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0日9:30~10:0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10:00。
七、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10:00。
八、开标地点: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九、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即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
2、提出质疑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惠州市惠阳区慢性病防治站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采购信息查询:
http://huizhou.gdgpo.gov.cn(惠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fen.com.cn(中国财经报网)
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慢性病防治站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