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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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2 |
招标代理: |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郑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保税区)京港澳高速**移交北段绿化工程(A区、B区、C区)、创业中心西侧及光华灯具厂区域绿化项目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
关键词: | 绿化 施工招标 |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京港澳高速新郑移交北段绿化工程(A区、B区、C区)、创业中心西侧及光华灯具厂区域绿化项目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京港澳高速新郑移交北段绿化工程(A区、B区、C区)、创业中心西侧及光华灯具厂区域绿化项目施工。
2.2招标编号:HGZ201911050102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京港澳高速新郑移交北段绿化工程(A区、B区、C区)、创业中心西侧及光华灯具厂区域绿化项目施工,总绿化面积约333918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工程等。
2.5标段划分:共四个标段。
2.5.1一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京港澳高速新郑移交北段绿化工程(A区),位于洞庭湖路-建设路,绿化面积约88445.79平方米。
2.5.2二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京港澳高速新郑移交北段绿化工程(B区),位于巢湖路-洞庭湖路,绿化面积约125280.6平方米。
2.5.3三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京港澳高速新郑移交北段绿化工程(C区),位于双湖大道-巢湖路,绿化面积约82113.3平方米。
2.5.4四标段:创业中心西侧及光华灯具厂区域绿化项目,位于华夏大道与金港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绿化面积约38077.9平方米。
注:具体绿化面积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期:一标段100日历天、二标段100日历天、三标段100日历天、四标段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9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
3.5 业绩要求:
3.5.1一、二、三标段: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不少于2000万元(含)或单个合同绿化面积8万㎡(含)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项目中标公示截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2四标段: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不少于1000万元(含)或单个合同绿化面积3万㎡(含)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项目中标公示截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8单位负责人***
3.9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9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中的任意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9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诚信库申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4.4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文档;
5.2 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文档)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30分;
5.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上传;
5.4 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文档)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5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汇处
联系人***
电 话:0371- 565677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19层1919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