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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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3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周口(zhoukou)/采购公告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政府 |
一、采购项目名称:芝麻洼乡人民政府厕所餐厅配套设施及改造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9-10-106 | |||||||||||
三、项目预算金额:188997.8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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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无 |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1、芝麻洼乡人民政府厕所餐厅配套设施及改造工程 2、质量要求:合格 3、工期: 30 日历天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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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及“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二份(并注明时间及 “与原件一致”或“仅供投标使用”字样)。 5、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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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 |||||||||||
1.时间:2019年11月18日 至 2019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太康县谢安路西段财政局五楼) | |||||||||||
3.方式:现场领取及电子文档 | |||||||||||
4.售价:0元 |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太康县谢安路与银城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行四楼评标室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太康县谢安路与银城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行四楼评标室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 | |||||||||||
十一、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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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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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