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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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第*条,修改如下,并以此执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否则不予出售标书 *.*.*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年度燃油战略供应商 *.*.* 中交**航道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 *.*.* 与中交**航道局有限公司有过良好**历史,且近二年内,供应的燃油未发生过质量问题。 |
招标公告第3条,修改如下,并以此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否则不予出售标书 3.1.1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年度燃油战略供应商 3.1.2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 3.1.3 与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历史,且近二年内,供应的燃油未发生过质量问题。 3.2 非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年度燃油战略供应商名录中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投标条件,其中任意一项符合性检查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 3.2.1投标人需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批。 3.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其授权且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2.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且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3.2.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证明资料。 3.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6“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或当地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有效证明。 3.3 具体条件 3.3.1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身份,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3.3.2投标人支持和理解招标人对招标全流程时长的调整行为,同意并放弃对该行为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3.3.3投标人须在同意招标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船舶燃油供应协议通用条款”的前提下参加投标,并执行各项条款。通用条款可能因国家或公司行为发生修改。 3.3.4标的物交割前的一切民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且不得因此对招标方产生影响。 3.3.5标的物交割为指定到船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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