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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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1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政府机关食堂招标公告 为了加强政府机关规范化管理,搞好机关食堂餐饮业服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镇机关食堂经营权向社会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食堂基本情况 食堂为一幢,面积约***平方米,大餐厅*个,大包厢*个,水、电设施正常。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报名者应为遵纪守法公民, |
关键词: | 政府 |
政府机关食堂招标公告
为了加强政府机关规范化管理,搞好机关食堂餐饮业服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镇机关食堂经营权向社会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食堂基本情况
食堂为一幢,面积约300平方米,大餐厅1个,大包厢5个,水、电设施正常。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1、报名者应为遵纪守法公民,未受过行政处分,无不良信贷史,社会信誉度较好,有一定经济基础,有餐饮经营经验,以办好政府食堂为基本原则(有政府食堂经营经验的优先)。
2、承包方需具有三级及以上烹调技术等级证书且能操作5道以上特色菜肴厨师2名(含2名)以上。相貌较好、服务水平较高的服务员3名(含3名)以上。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承包范围内的餐厅内外必须做到服务环境卫生整洁,井然有序。
三、食堂服务内容及要求:
1、承包方以镇政府机关正常在伙人员为第一服务对象,保证食品卫生,质优价廉,品种多样。具体标准为:早餐有粥(每周六天不同样)、点心、鸡蛋、小菜等;中餐三菜(二荤一素)一汤;晚餐二菜一汤。承包方每周列出菜谱。
2、承包方接受发包方对菜肴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与服务质量的监督,由甲方核定招待标准和价格,菜肴价格不得高于盘湾中高档饭店。
3、镇政府及所属部门来客招待原则在食堂就餐,承包方不得对外营业。
4、政府提供现有食堂操作间、餐厅。现有其它设备折价转让,具体价格面议。承包期满结束后如不再承包的,正常使用的设备由镇政府折价收回。
5、镇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就餐人员对食堂服务情况进行测评,如满意率低于50%,由党政办提出整改措施,承包方需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如达不到标准,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扣除违约金10000元。
6、承包方每年上缴水电费20000元,食堂内部维护、维修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7、招待费结算方法:每周结算一次,每半年兑现招待费的50%。
四、承包期限:三年,即从2019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带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及资格条件中规定的手续,在2019年11月18日-20日到盘湾镇招标办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交报名费5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元,中标者签订合时须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履约保证金期满退还(不结息)。
六、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按饭店经营手续,政府食堂经营、管理,个人诚信等进行评定。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22日上午10时,六楼会议室
八、报名联系人***
招标办 陈玉国 139612939310
盘湾镇招标办
2019年11月18日